各有关北斗终端生产企业: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北斗导航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16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五字自办〔2018〕126号批示件及省人民政府召开的项目协调会议精神,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定于2018年8月10日开展有关北斗终端产品选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北斗终端产品范围
(一)产品选型范围
1.厘米级车载导航(液压/方向盘控制/差分测向导航控制)终端
2.米级车载监控(作业质量监测)终端
(二)资质条件
1.申报产品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2.申报产品核心部件(芯片、板卡、模块、天线等),必须属于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卫星导航专项北斗基础产品推荐名录》(附件1);
3.申报产品须支持单北斗定位模式,须支持北斗、GPS双模伪距差分定位,可接入湖北省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必须使用4G网络模块;必须满足导航网格码技术验证的各项要求;
4.申报产品应拥有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需经过产品3C认证;
5.申报产品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北斗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申报产品在我省3个及以上县(市、区)开展了田间实地试验和验证;
7.拥有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
二、报送方式
企业填报既要进行网上填报,也要同时进行书面填报。
(一)网上填报。生产企业登录湖北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分档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hbnjh.gov.cn:9000/njbt),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按照网上操作要求进行归档信息填报;
(二)书面填报。企业应将书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寄送至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书面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按顺序装订成册,每款产品装订一册(胶装),用A4纸复印或打印,每项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其中,企业承诺书还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三、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18:00时,逾期不再接收网上申报或修改。书面申报材料收取时间截止8月9日18:00时。我站对报送产品信息按规定进行汇总整理后,8月10日组织专家开展有关北斗产品选型评审会;
(二)企业对填报的产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全部责任。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复印件材料应与原件一致,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三)如企业违反以上要求,出现材料造假、参数填写不实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四)申报工作期间,谢绝产销企业来人来访。
收件人: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信息化科;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94号;
邮 编:430017;
联系电话:027-52233757;电子邮箱:hbnjtg@163.com。
附件:
1.卫星导航专项北斗基础产品推荐名录
2.湖北省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终端产品选型申报书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