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截止12月28日)

发布时间:2018-12-31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高效实施,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现将2018年各盟市、旗县截止12月28日补贴实施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实施进度情况

全区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2455.68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8.82%;结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6329.47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9.87%。

二、各盟市、旗县实施进度情况

(一)盟市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高于90%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使用比例在80%以上;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低于75%,进度相对缓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比例超过95%的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其中呼和浩特市结算比例达到100%;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结算比例低于40%,其中通辽市结算比例仅为16.61%。(附件1)

(二)旗县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的旗县有75个;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使用比例低于40%,其中包头市青山区和满洲里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为0)。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完成100%结算的旗县有50个,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为0的旗县有20个。(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当前,补贴政策实施已进入年终收尾阶段,特别是补贴资金兑付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实事。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年内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购机者手中,保证政策顺利有效执行。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规定,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直接与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资金使用和结算比例低的盟市,将削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额度。

(二)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注重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较低旗县的督导检查,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对所辖旗县的资金余缺,及时有效进行调剂,对本盟市可能出现资金大量结余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我局反馈,保质保量落实好补贴政策。

(三)各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按时限汇总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进度,有效保障购机者利益。

附件:

1.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表—盟市级(截止12月28日)

2.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表—旗县(场)级(截止12月28日)

点击这里下载通报文件全文及相关附件(压缩文件).zip

内蒙古农牧厅农机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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