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鉴函〔2019〕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山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现开展我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一、投档产品基本条件
(一)投档产品应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已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范围内的产品。
(二)投档产品应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鉴定平台”) 能查询到,证书状态为“有效”,填报的“品目”应与公布的获证产品“所属品目”一致。
(三)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已通告的《山西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投档信息》(详见“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产品不再投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相关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补贴资格和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在山西省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
5、山西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列明的不应投档的其他情形。
二、投档工作要求
(一)投档进度
山西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采取“电子投档,随投随审,逐批通告”的办法。即生产企业通过“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进行自主投档(不需报送纸质材料),在本年度投档时间内随时投档随时形式审核,根据投档情况分批次向社会通告投档产品信息。
第一批投档结果已于2019年5月28日通告,通告产品是由《山西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结果公告》中导出的符合2019年度补贴范围要求并经投档信息公示无异议的产品。
第二批投档结果拟于7月下旬通告,通告产品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一批调整)》和《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二批调整)》(详见“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范围内的产品(因NY/T 1640-2015《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与“鉴定平台”未完全对接,故中耕机、平地机、大米色选机、杂粮色选机品目暂无法进行投档),投档产品信息汇总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第三批投档结果拟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三批调整)》通告后一个月内通告,通告产品为第二批投档产品信息汇总截止后申报的所有品目的投档产品信息。
三批投档通告之后,根据新申报的产品情况增加投档通告批次,最后一批投档产品信息通告时间为11月底。
(二)投档流程
1、企业申报
(1)投档系统提前设置本省补贴范围产品品目、分档名称、配置参数名称等补贴一览表所规定的内容。
(2)投档系统提前抓取“鉴定平台”获证产品信息,包括鉴定(认证)证书颁发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日期、检验(认证、检测)报告、机具大类、小类、品目、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技术规格等。
(3)投档机具主要信息来源于“鉴定平台”,生产企业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
(4)生产企业登录投档系统进行注册。
(5)申报投档产品。企业选择获证类别并填写相应证书号,相关产品的证书信息和所属品目自动生成,需选择分档并填写相关投档技术参数、销售价格,上传营业执照、承诺书(见附件1)、鉴定(认证)证书、鉴定报告、产品照片(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整机铭牌照片,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含翻倾防护装置侧面照片)以及其他文件。
2、形式审核
(1)投档信息是否完整。
(2)上传的文件是否齐全、照片是否清晰,企业承诺书是否签字盖章,证书、报告是否有效。
(3)选择分档是否准确。
(4)填写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是否准确、依据充分。
(5)投档产品信息完善且准确的,审核通过;投档产品信息不完善或不准确的,注明问题,退回企业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重新审核;投档产品不符合投档要求的,注明原因,审核不通过。
(6)分批次汇总形成《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稿)》,公示内容包含:机具的大类、小类、品目、档次、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补贴额、鉴定(认证)证书编号、审核结果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农机生产企业对于公示的投档机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反馈意见,经核实确属审核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处理。根据公示结果形成《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表(通告稿)》向社会进行通告。
3、查询结果
企业可随时查询投档结果,数据对应状态包括:
(1)“待上报”。可随意修改填报资料,如需上报,请选择信息上报,进行上报操作。
(2)“待修改”。可根据形式审核意见对相应内容作出修改,选择修改后上报,进行上报操作。
(3)“形式审核完毕”。为已通过的产品。
(4)“不通过”。为不通过的产品。
其他状态均为形式审核中的状态,请耐心等待。
(三)注意事项
(1)投档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1月20日。
(2)企业应对填报信息认真审核,上传的所有资料要求文字清晰、图片清楚。
(3)企业应对所填报的投档参数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产品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三、部分品目的档次信息征集要求
《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部分品目的分档信息不完善,部分农机产品无法进行投档,现面向社会进行相关产品信息的征集,包含“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销售价格”等,说明如下:
1、信息征集与投档工作同步进行,企业通过上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申报产品应在调整范围之内(见附件2)。
2、申报产品基本条件与投档产品基本条件一致。
3、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其中:
(1)“产品征集设置在品目上”表示无分档信息,需完善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信息,并上传发票或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
(2)“产品征集设置在分档上”表示分档无补贴额,需提供销售价格信息,并上传发票或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
备注:
a. “档次名称”填写企业建议分档名称(附件2中未确定“档次名称”的);
b. “基本配置和参数”填写与分档相关的基本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附件2中未确定“基本配置和参数”的);
c. “销售价格”填写最低售价;
d. 上传文件除投档要求的文件之外,还需提供该产品不同区域10份最低销售价格发票(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无销售发票或发票不全的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
4、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30日。
5、我中心根据征集到的产品信息确定新增品目的分档及补贴额,向社会通告《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三批调整)》。
6、我中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将征集到的产品信息退回企业进行完善。企业可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三批调整)》要求重新选择“档次名称”,填写“基本配置和参数”等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上报。
四、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鉴定部
联 系 人:李世伟 王成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1、企业承诺书
2、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三批调整)(待征集)
3、“部分品目的档次信息征集”申报流程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3日